法定實施許可
主體名稱︰ |
商務部 |
實際實施許可
主體名稱︰ |
市外經貿局(寧波市機電辦) |
責任處室︰ |
市外經貿局機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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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對象︰ |
寧波市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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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期限︰ |
10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 |
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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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況︰ |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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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
法律 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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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及文號︰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章第十五條(2004年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條例》(國務院令2001年第332號)
三、《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商務部 海關總署令 2004年第26號);
四、《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令 2008年第7號);
五、《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商務部 海關總署令 2008年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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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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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進口的產品符合其經營範圍(進口機電產品應當符合我國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等的規定,以及中國締結或參加的有關安全和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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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 |
在“中國國際招標網”( www.chinabidding.com)上受理,寧波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市外經貿局窗口領證 |
崗位責任人︰ |
陳雪芬 / 徐惠中 / 沈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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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574-87178065 / 87178056 / 8718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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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
適用範圍︰ |
寧波市內的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 |
申報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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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口用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進口訂貨合同︰(在“企業進口說明”欄目中注明合同號及預計到港時間);
三、屬于委托代理進口的,應當提交委托代理進口協議;
四、申請進口報告︰(在網上“企業進口說明”欄目中簡要寫明︰本年度已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情況,已報關情況及本次申領情況,介紹企業概況、行業情況、進口產品的技術性能及進口計劃;舊設備請在規格型號欄上寫明設備制造年限狀態);
五、法律法規對“進口用戶”或者“進口商品用途”有特定規定的,應當提交“進口用戶”或者“進口商品用途”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針對不同規定的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1、進口采用國際招標方式采購的機電產品,應提供國際招標主管機構簽發的《國際招標評標結果通知》;
2、進口舊機電產品需提供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進口產品的預檢驗報告》。3、進口汽車產品;廣播、電視及衛星設備;紡織機械;煙草設備;光盤生產線設備;移動通訊設備;游戲機類設備;數控機床類;船舶類;飛機類等,需提供商務部規定的有關部門同意意見及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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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程序︰ |
一、進口屬于進口自動許可的機電產品,進口單位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前,市外經貿局機電處(寧波市機電辦)申請《進口自動許可證》。
二、進口單位登錄“中國國際招標網”( www.chinabidding.com)進行注冊。
三、注冊成功後,進口單位在中國國際招標網站上進行網上申請《進口自動許可證》。
四、市外經貿局機電處(寧波市機電辦)在網上收到進口單位申請表後,依據《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等有關政策和相關規定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審批完成;如不符合要求及手續不齊全等,在網上說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並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反饋給申請進口單位。
五、進口單位在網上收到市外經貿局機電處(寧波市機電辦)批準的申請表後,下載並蓋上企業公章,並根據批準申請表上的提示,到市經濟服務中心外經貿局窗口領取《進口自動許可證》。
六、如由商務部簽發的進口自動許可證,由進口單位根據規定要求提供所需材料,上網申報後,由市外經貿局機電處(寧波市機電辦)初審後,轉報商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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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程序示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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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蓋上公章,及有關材料,到市經濟服務中心
外經貿局窗口領取《進口自動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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